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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江门市家具手工木工工种技能鉴定的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3-11-11    来源:江门市工艺美术协会    作者:管理员    浏览:54

     

    一、考核宗旨

    为进一步加快我市工艺美术技能人才培养步伐,建设高素质高技能的创新型人才队伍,加快推进我市古典家具制作行业整体水平的提升,根据《关于同意江门市工艺美术协会承担工艺美术类职业(工种)技能人才多元评价试点工作的复函》(江人社函[2013]607号)文件精神,拟组织开展2013年江门市家具手工木工(雕刻工类)的技能鉴定工作。为做好该项工作,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江门市工艺美术协会

    指导单位: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江门市城镇集体企业联社

    协办单位:新会高级技工学校、新会古典家具行业协会、广东省浙江东阳商会江门分会、台山市大江古典家具商会

    本次活动下设组委会,负责活动日常工作,包括信息发布、报名资料收集、资格审核、联系考评员、组织理论知识考试和实际操作技能考核等事宜。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市工艺美术协会。

    三、活动时间安排

    2013年11月-12月

    (一)11月上旬通过报纸、电台和电视台等媒体向社会发布本次技能鉴定的有关信息;

    (二)11月中旬接受报名和收集报名资料;

    (三)11月下旬对报名资料和申报者资格进行审核;

    (四)12月上旬组织理论知识考试和实际操作技能考核;

    (五)12月中旬对考核合格者核发相应级别的职业资格证书。

    四、报名人员范围

    江门市(含三区四市)从事或准备从事古典家具制作的雕刻工。

    (特别说明:由于本次家具手工木工工种技能鉴定是首次举办,为了积累试点工作经验,本次技能鉴定的报名人员范围只限于古典家具制作行业的雕刻工类技术人员。待本次试点工作推开后将接收该行业其他类别的技术人员报名。)

    五、申报等级

    初级(国家职业资格五级)、中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高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申报条件详见报名通知。

    六、鉴定方式

    考核项目分专业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两个模块,各占100分,均达到60分以上为合格。其中,理论知识考试采用闭卷笔试方式进行;技能操作考核采用现场操作方式进行。

    (一)理论知识考试:考试内容为职业道德基本知识、有关家具雕刻的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题型为单项选择题或判断题。

    (二)技能操作考核:考核内容根据考评员给定的题材(如人物、花卉、动物等)在指定的时间内进行现场雕刻。报名者自行准备木料和工具。考核标准由鉴定考评员另行制定。

    七、发证

    理论知识考试和实际操作能力考核均合格者,由江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核发相应级别国家资格证书,全国通用。

    八、组织实施

    (一)组委会:负责活动重大事项的决策,确定各项工作方案、考评员名单、考评细则,做好各项协调工作。

    (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由该局职业能力鉴定指导中心对本次活动进行全程指导。

    (三)市工艺美术协会:负责总体方案的制订及实施,制订活动宣传方案,联系相关部门做好活动各项工作;组建考评组,制定考核方案,并具体组织实施。

    (四)新会高级技工学校:组织考前辅导、提供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场地。

    九、监督管理

    1、如隐瞒有关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进行申报的,将取消其考评资格。对以不正当手段取得资格证书的,均予以撤销,收回证书,并给予通报批评。

    2、参与评比工作的考评员应按照规定程序和标准,客观公正、认真负责地开展工作,自觉遵守考评工作纪律。

    十、联系方式

    江门市工艺美术协会联系人:唐小姐,电话:0750-3276662;赵小姐,联系电话:0750-3276650

    地址:江门市钓台路60号二轻大厦

    邮箱:[email protected]

    详情请登录我协会官方网站(www.jmaca.net)“职业能力鉴定”栏目了解。

     

    江门市家具手工木工工种技能鉴定组委会

                                                                   2013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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