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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贯彻落实《条例》 促进我国传统工艺美术产业发展

    发布时间:2010-03-27    来源:不详    作者:佚名    浏览:476

    ——纪念国务院《传统工艺美术保护条例》颁布十周年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欧新黔
    2007年05月24日
     
        传统工艺美术,是中华民族优秀文化的一部分,也是当代产业和文化的一部分,它既是历史的活化石,又是当代生活的一种艺术形式。我国有着悠久的工艺美术发展历史,世代相传的手工艺技艺人员,用自己的双手创造出了无数精美的工艺品,如陶瓷、青铜器、玉器、漆器、刺绣等,这些工艺品是我们民族文化的载体、艺术智慧的象征,是中国人民对世界文明的伟大贡献。
     
        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传统工艺美术的发展进入了一个崭新的历史时期,取得了长足的进步。新中国成立初期,在党和政府的直接关怀和重视下,传统工艺美术生产得以逐渐恢复,技艺得以传承和保留,经过生产体制等的改造,形成了以集体所有制经济形式为主体、城乡结合、专业生产与副业加工结合的生产体系。1973年,国务院以国发46号文件批转轻工业部、外贸部《关于发展工艺美术生产问题的报告》,要求各地加强对工艺美术工作的领导,促进工艺美术生产和出口,由此拉开了工艺美术发展新的序幕。当年全国工艺美术企业比1972年增加一倍以上,达到2000余家,产值达15亿元以上,出口值14亿元。
     
        20世纪80年代初,随着改革和对外开放,工艺美术品出口量大幅增长,工艺美术行业发展迅速,年产值超过50亿元。上世纪90年代中期至今,传统工艺美术行业进入了发展的新阶段,大多数工艺美术企业进入转制转型的高速发展期,民营、个体企业逐步成为工艺美术行业的主体,形成新中国成立以来工艺美术生产的新格局,工艺美术品的产量、品种、企业数都有了相当大的发展。据国家统计局统计,2005年工艺美术产业规模以上企业3343户,总产值达到1430亿元,这其中还未包括大量的规模以下的中小企业。
     
        传统工艺美术产业具有多方面的价值。首先是产业价值。传统工艺美术遍及各省区市,各地的工艺美术大多已经成为地方传统工业和城市的象征,如景德镇陶瓷、宜兴紫砂、苏州刺绣、南京云锦、东阳木雕、福州漆器、北京景泰蓝等等;作为传统产业之一,工艺美术生产具有就地取材、就地加工、能耗低、污染少、附加值高、收益多的特点,已经成为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新的增长点。
     
        其次是就业价值。工艺美术生产主要靠人工和技艺,对生产场所和生产条件要求不高,许多适合于家庭生产或加工,成为家庭副业。初步估计,全国现今从事或与工艺美术生产、销售有关的从业者在1000万人以上。
     
        第三是市场价值。工艺美术产品覆盖国内外两个市场。据统计,1950年至1983年,全国工艺美术出口创汇达110亿美元;从1973年至1983年的11年间,出口创汇94.47亿美元。上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工艺美术出口创汇量依然十分巨大。国内市场方面,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国内市场对工艺美术品的需求更为强劲,紫砂壶、木雕、艺术陶瓷、玉器、首饰、硬木家具等产品,国内需求量已超过外销,不少早先出口的工艺美术产品现在通过拍卖等方式已开始回流至国内市场,这一趋势仍在持续。
     
        第四是文化价值。传统工艺美术的文化价值表现在很多方面,它是民族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传统文化的物质载体;其工艺的技术和艺术是重要的非物质文化;作为民族文化,它既是历史性的又具有现代性,是现代生活文化内涵的表现;在世界性的文化交流中,它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成为民族文化和艺术的形象大使。
     
        在现代科技迅速发展、日益渗透到各个领域的今天,传统工艺技艺的保护已成为迫在眉睫的大事。1997年5月,国务院颁布了《传统工艺美术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从法律和法规的层面对传统工艺美术的保护提供了保障。《条例》指出:“国家对传统工艺美术品种和技艺实行保护、发展、提高的方针。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传统工艺美术保护工作的领导,采取有效措施,扶持和促进本地区传统工艺美术事业的繁荣和发展。”《条例》颁布以后,江苏、河北、浙江、上海、北京、广东、四川、安徽、重庆等9个省市先后制定和颁布了相应的地方工艺美术保护条例或办法。
     
        根据《条例》的规定,2006年,经国务院批准,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会同国家民委、监察部、民政部、财政部、人事部、国土资源部、文化部、国资委组成了第五届中国工艺美术大师评审工作领导小组,本着客观公正、公平公开、科学规范的原则,组织专家评审产生了161名新一届中国工艺美术大师。通过这次评审工作,极大地激发了广大传统工艺美术工作者的创作热情和工作积极性,必将为加快人才队伍建设、促进传统工艺美术保护与发展、推动工艺美术产业发展起到重要作用。
     
        今年5月20日是国务院颁布《条例》10周年纪念日,总结10年来工艺美术的保护和发展工作,我们感到成绩巨大、任务艰巨,尤其是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文化的变迁,传统工艺美术传承和发展的环境和条件已经不同于以往,要做好传统工艺美术保护和发展的工作,既有前所未有的基础和机遇,也面临着更多的困难和挑战,为此,必须着力处理好以下关系。
     
        第一,要认真处理好经济产业与文化事业的关系。工艺美术作为产品生产,经济性是其根本的属性,而工艺美术作为产业,它同时又具有文化产业的属性,或者说具有文化事业的性质。我们有必要将工艺美术既作为经济产业,又作为文化事业来认识、理解、研究和扶持。像认识其既是物质文化又是非物质文化一样,多方面、多角度地认识其本质和特征,从具体的工作出发,加以不同的处理。如在商品生产上以经济性为主体,但在传统技艺的传承方面又要从文化事业的角度加以支持,包括实施保护性政策,对部分工艺美术产品、技艺、人才实行保护等等。
     
        第二,要认真处理好创新与传承的关系。传统工艺美术的创新具有必然性。当代的工艺美术亦有许多成功的创新例子,但我们又必须注意,在今天这样的环境下,工艺美术的传承与创新的问题还远远没有得到解决。如何在传承与保持的基础上进行创新,是一个需要认真对待的问题。因为传统工艺美术的产品、样式、质料、风格等等,都已成为一种定式,有的已作为一种传统和规范而呈封闭状态,因此要提高对创新的认识,处理好在现代科技条件下传承和创新的关系。
     
        第三,要认真处理好技艺失传和后继无人的问题。现在,不少的传统工艺美术行业存在着技艺失传和后继无人的问题,特别是少数民族地区的技艺传承是一个薄弱环节。过去子承父业,如今因为现代教育和经济的发展,就业渠道拓宽,相当多的子女不愿继承父母的工艺技艺和职业,其原因一方面是手工艺操持的辛苦,另一方面则是传统手工艺须经十年乃至数十年的劳作和体悟才能达到一定的水平。传统工艺美术的保护与发展关键是人才的培养。从现状看,人才培养的数量和质量与产业和文化事业发展的需要之间有较大差距,后继乏人的现象已经开始制约行业的发展,因此需要各有关部门更加关注和重视工艺美术人才的培养和教育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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